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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:分级编制提示卡 拧紧整改“责任阀”

稿件来源: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 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7-16 09:32:04

  “根据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,请结合任务分工做好以下工作……若职务有变动,请将此卡移交下一任领导。”为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,逐级压实整改责任,盐池县委巡察办指导被巡察单位分级编制整改“提示卡”,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,确保整改责任不缺位、整改工作不断档,反馈问题整改“清仓见底”。

  盐池县委巡察办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,牢牢牵住巡察整改“牛鼻子”,把压实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作为推动整改全面落实的着力点。创新分类印制《党委(党组)书记巡察问题整改提示卡》《党委(党组)班子成员巡察问题整改提示卡》,以卡片形式载明巡察整改责任、巡察整改内容和巡察整改时限,明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、“一把手”整改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督促“一把手”及时召开党委(党组)会议,统筹安排整改工作,做实做细整改措施制定、重点难点问题领办、“一方案一报告”审核等工作,并对整改不力人员及时约谈问责,有效传导压力、激发动力,高效推进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。

  与此同时,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,提示卡明确要求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‘一岗双责’,从自身改起,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”,促使各班子成员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、应尽之责,通过直接抓、亲自抓,切实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,通过与业务科室、行业部门的联动协调,做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、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落实,合力解决整改问题,整改完成后,整改资料实行“联审签字”责任制,形成整改工作闭环,做深做实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

  被巡察单位内设机构既是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也是各项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者。盐池县委巡察办督促各被巡察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职能,细化整改工作任务分工,建立科室级整改提示卡和问题销号台账,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,立即整改,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问题,常态化跟踪问效,一抓到底,同时要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、建章立制,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,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。(盐池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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